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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照明整治工程用灯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10-27 141

上海局集团公司照明整治工程用灯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2022-247-GZ)


*重要提示: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按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须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国铁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若本项目招标公告后投标人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将不能按照招标公告公示的时间开标。请潜在投标人持续关注国铁采购平台,我们将发布重新招标公告或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仍然需要进行网上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1.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照明整治工程用灯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预估数量


备注


光源及功率


灯具内径尺寸范围(mm)


灯具高度尺寸范围(mm)



 


1


嵌入筒灯


100W LED


150~250


150~280



6913


室内


2


明装筒灯


240


150



765


室内


200~230


230~280



732


室外


3


嵌入筒灯


80W LED


180~230


280~300



294


室内


4


明装筒灯


80W LED


230


300



287


室外


5


明装筒灯


50w LED


150~350


120~340



3116


室外


6


明装筒灯


50w LED


200


150



162


室内


7


嵌入筒灯


50w LED


180~250


120~250



224


室外


8


嵌入筒灯


50w LED


180~250


120~250



12552


室内


9


嵌入筒灯


30W LED


150~250


120~280



12906


室内


10


嵌入筒灯


30W LED


200


250



223


室外


11


明装筒灯


30W LED


150


250



457


室外


备注: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数量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业照明用LED灯具生产、供应资质的生产制造商;


3.2认证许可:投标产品须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须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的国家级照明灯具或电光源或电器产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和 CMA认证标志的检测报告(国家认证认可的国家级照明灯具或电光源或电器产品检测机构指的是检测机构名称须冠名“国家”字样,如“国家半导体光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等。);须具有2019-至今已完成业绩同类型灯具、类似场景照度均匀度现场实测检测报告;


3.3 生产能力:投标人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具有与招标规模相应配套的生产、检测设备和技术力量;


3.4 财务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3.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今内独立完成的铁路站场照明工程(其中应包含高速铁路站台雨棚、站房等照明工程)、机场照明工程、地铁照明工程或类似工况照明项目灯具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发票和用户使用证明);


3.6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网页截图)。


3.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及OEM产品投标,投标人须出具非OEM产品承诺书(盖章原件);灯具壳体有生产厂家永久性商标;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投标产品样品一套(包含100W、80W、50W、30W筒灯,并贴好标签)。


3.8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招标文件。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近三年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持有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获取“用户码+密码+验证码/随机码”。


5.2注册并持有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点击“招标(试)” →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支付】按钮(选择购买的包件及录入投标单位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和【录入缴费凭证】按钮(上传缴款凭证及报名表(见附件),缴款凭证和报名表可合并成doc文件进行上传),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操作。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或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工本费为每包件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须使用公对公账户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缴费凭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发票相关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同一项目下任一包件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5.4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08:00时起至2022年10月21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该时间内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完成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购买招标文件将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


5.5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购买招标文件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在线客服,咨询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时)。


5.6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方式(两种方式均要求):


线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按流程指引办理CA数字证书,于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登录后(帮助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编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化交易基地(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新2号楼105A室。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3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国铁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在国铁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签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80号


电    话: 021-51224610


传    真: 021-51221718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邮    编: 200071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 021-51235525


电子邮件:dhxzb111@126.com


帐    号:3100 1519 3000 5003 1067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行    号:1052 9006 6700 7


附件


1、标书费汇款银行回单


请粘贴盖银行回单章及盖投标单位公章PDF图片


2、开票资料(WORD版)


单位名称:


 


税号:


 


电话: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3、开票资料(PDF版)


请粘贴盖投标单位公章PDF图片


 


 


 


附件4:


报名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姓名


 


职务


 


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公司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的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我公司承诺接受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我公司承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准确,若因信息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申请购买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投标申请表。


附件5、报名表(PDF版)


 


请粘贴盖投标单位公章PDF图片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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