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钢材)项目
品目
货物/建筑建材/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产品/钢材/其他钢材
采购单位 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海城市 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02日 19: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12月05日至2022年12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26日 13:30
开标地点 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金成
项目联系电话 0412-3518889
采购单位 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海城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福德13700172701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城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范金成0412-3518889
项目概况
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钢材)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H2022011
项目名称: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钢材)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钢材,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序号
品名
规格
最高限价
国标或行业标准
1
焊接钢管
DN15~DN20
6400
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DN25~DN32
6300
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DN40~DN100
6200
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DN125~DN150
6300
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DN200
6500
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
热轧无缝钢管
外径25
8300
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外径38~42
7700
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外径57~63.5
7600
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外径68~159
7400
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外径168~219
7400
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外径245~402
7700
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
工字钢
Q235型号>14~18
6200
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Q235型号>18~40
6100
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
热轧等边角钢
Q235型号2~5.6
6000
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Q235型号6.3~20
6000
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5
热轧槽钢
Q235型号5~30
6000
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6
热轧钢板
Q235B 8
6400
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Q235B 10
6400
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Q235B 12~14
6200
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Q235B 16~50
6200
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注:
1、最高限价以9月份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jt.ln.gov.cn/)网站发布的辽宁建设工程(沈阳)不含税钢材价格加13%增值税为基本价格,上浮16%做为本次招标材料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应考虑运费、装卸费、银行承兑费利息等相关费用)
2、最终结算价格=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jt.ln.gov.cn/)网站发布的辽宁建设工程(沈阳)当月不含税钢材价格加13%增值税为基本价格,再乘以供应商报价的上浮 %为最终结算价格。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至 2022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邮件发送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将材料发至邮箱:507705110@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在发送邮件后与项目联系人电话确认(电话:13841275457)后发送招标文件。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递交方式:邮寄(由于疫情原因,疫情期间根据辽财采【2020】66号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采取开评标前邮寄方式,不到现场参加开评标,取消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人,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邮寄地址、收件人及收件电话(按照下列信息详细填写):
发件人:投标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姓名、电话
收件人: 范金成
收件电话:0412-3518889
收件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开发区安村委民生艺境长江路B14-2门市二楼
(4)快递内的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行业监管部门全程监督;
(5)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开标时登录“腾讯会议”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人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号码标注错误或者通讯不畅通,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评标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行业监管部门全程监督。
投标人邮寄响应文件时需单独提供:
1.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加盖公章)
2.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信用记录证明打印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等);
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信用中国信用记录证明打印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放在一个档案袋中,无须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指定地点。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在投标时另外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信用中国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城市
联系方式:刘福德13700172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城市
联系方式:范金成0412-3518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金成
电 话: 0412-351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