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定制自有品牌投资金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2-GFCG-2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定制自有品牌投资金条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定制自有品牌投资金条项目
2.2招标内容:定制自有品牌投资金条,是指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委托乙方代为设计加工的带有“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名称及logo纯金量大于99.99%的自有品牌金。
2.3金条销售:金条由招标人负责销售,采取代销模式和自营模式两种方式。代销模式是指中标人借用招标人的平台,由招标人代为销售金条,金条零售价由中标人确定,相关售后等服务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销售手续费;自营模式是指招标人向中标人采购金条后,自行负责销售,相关售后等服务由中标人负责。实际采购过程中,基础金价按照采购订单签订时上海黄金交易所公布的价格为准。
2.4招标控制价:
(1)最高限价:金条加价价格(在基础金价的基础上加价):
规格
自营模式:招标控制价(元/克)
10g
7.38
20g
7.13
50g
5.88
100g
5.88
500g
5.38
1000g
5.38
注: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上述价格。基础金价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公布的价格为基准,金条价格为基础金价与金条加价价格总和,该价格包含黄金原料、设计费、加工费、运输费、包装、税费等费用。
(2)最低限价:中收价格(指代销模式中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销售手续费):
规格
招标控制价(元/克)
10g
4.63
20g
4.63
50g
4.75
100g
4.75
500g
5
1000g
5
注: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上述价格。
(3)印制模具规格10克、20克、50克、100克、500克、1000克,每种克数模具招标控制价1万元。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贵金属制作公司(或由贵金属制作公司授权的黑龙江省分公司);
3.2具备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
3.3 2019年至今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的行政处罚;
3.4持续经营满三年;
3.5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6具有贵金属检验鉴定机构出具的“金条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随产品配发该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
3.7资格审查时对投标人信用进行查询,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线上邮件方式发送以下材料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材料须清晰完整。
4.2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至16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线上邮件方式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8点30分至2022年12月16日16点(北京时间)
4.3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线上邮件方式:
(1)请潜在投标人在前款规定的获取期限内将“①本项目的项目名称、②潜在投标人名称(全称)、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手机)、⑤文件费网上汇款成功截图、⑥4.1款中的4项材料”等准确内容,以压缩形式一并发送至邮箱Dept4@guofa818.com进行登记。
(2)潜在投标人登记时:请注明邮件名称,邮件名称填写“省联社定制金条项目+潜在投标人全称”。
(3)潜在投标人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简称及用途“省联社定制金条项目+招标文件费”。
(4)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每日截止时间(16点)后统计邮箱登记信息及核实网上银行汇款信息,并统一向成功登记、汇款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5)如潜在投标人邮件信息或汇款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6)邮件到达时间及招标文件费到账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显示的邮件到达时间及招标代理机构网上银行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提前办理,以免逾期)
(7)各潜在投标人汇款后必须自行核对招标文件费是否有退票返款情况。
(8)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如包含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的,且供应商在该公休日、节假日内发送的任何邮件或汇款,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公休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处理。
招标文件费汇款信息:
(1)方式:转账或电汇
(2)户名: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账号:23001865951050507272
(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月3日14点30分,地点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uofazhaobiao.com)。
7.其他
7.1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686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李先生
电 话:0451-88085503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 系 人:佟龙、王金丹、朱国凤
电 话:0451-55671212
2022年12月9日